鼓励自有用地建低空起降设施!广州再推27条惠企利民新措施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5-07 21:08:00    

南都讯 记者莫郅骅 通讯员穗规资宣 工业用地路网可弹性管控、权属人可利用自有用地建设非营利性低空起降设施、支持分期缴纳土地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涉及的土地出让金……这些亮点政策,源于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近日印发的《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机制惠企利民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若干措施(第七批)》。在已出台的六批146条措施基础上,广州推出了第七批、共27条惠企利民措施,覆盖土地供应、建筑工程规划、市政交通规划、不动产登记等多个业务板块。

5月7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针对上述新政召开了媒体解读会。南都记者注意到,为支撑制造业强市战略,此次广州在加强资源要素保障,助力企业发展降本提速上再下大功夫。

今年3月,广州首次上线了“可招商土地超市”平台,整合了全市可供应地块信息,依托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帮助企业快速匹配个性化需求,大幅缩短项目落地周期。此次,广州创新工业用地路网弹性管控机制,进一步支持产业用地招商引资及扩容改造建设。

据了解,措施出台前,广州工业产业区块涉及道路的调整,需按照《广州市城乡规划程序规定》《广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和技术修正实施细则(试行)》工业产业区块内控规深化优化流程执行,提请区政府审议,流程耗时长。措施出台后,工业产业区块可在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申请、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查阶段,同步办理弹性管控道路深化调整,无需另行开展控规修正,简化了调整流程。

新政策也优化了广州的土地供应规则,以减轻企业压力。例如,降低各类国有建设用地动竣工违约金计收标准,对新出让的各类国有建设用地,开竣工违约金标准从原来的每日千分之零点五至千分之一,调减为每日万分之一;已出让的各类国有建设用地存在持续违约情形的,可按规定重新约定分段计收,减轻企业经营资金压力。

同时,支持分期缴纳土地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涉及的土地出让金。项目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时涉及补缴土地出让金的,经批准后可在一年内分期缴纳,在签订变更协议之日起30日内,付清不低于50%的应缴土地出让金,余款可在签订变更协议之日起一年内付清。这有利于企业资金调配,推动项目顺利实施。

新政策还优化了权籍登记规则,以便捷企业融资。其中包括,支持建设项目分期办证,供地文件要求整体确权且限制只发一本产权证或不得分割的,经区政府同意,企业可以分期以规划条件核实范围为基本单元办理房屋首次登记,再按照“房屋首次登记+变更登记”办理后续新建房屋登记,便利企业融资或抵押。

值得注意的是,为推动低空经济的发展,新政策鼓励广州的土地权属人利用自有用地建设非营利性低空起降基础设施,无需单独申请规划条件、不计入原地块规划条件确定的容积率,凭行业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建设方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属于《广州市城乡规划程序规定》中免于规划许可情形的,免于规划许可。“这能够最大程度简化自有用地建设起降设施的自然资源审批手续,盘活自有存量用地,推动起降设施建设落地”,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综合交通规划管理处有关负责人表示。